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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4章 侠义难当不韪之名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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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管你出手杀人是为了行侠仗义,替天行道还是干什么。

杀人就是杀人,血债血偿的重罪!

你又不是朝廷亲自认定,官府审理完案件,请来行刑的刽子手身份,你有什么资格不经朝廷允许,滥用私刑?

更何况,他们现在想要对抗朝廷,对抗官府救下的是个什么人?

那可是为了一己私利,多次寻衅滋事,最后还犯下“灭门重罪”的天理难容,罪大恶极之禽兽孽畜啊!

不管你们游侠义士对周子隐这个人有多了解,不管你们对那伙贼寇是否早有耳闻。

一切都不重要,民众百姓凭什么不去相信官府衙门,白纸黑字清楚写明的通缉文书,不去相信自己亲眼见到……

或是亲耳听闻的“灭门”之祸,反倒要去相信你上下嘴唇一碰说出口的那些屁话?

听风就是雨,哪怕没风,也总喜欢猜点雨出来,这才是民众百姓最为普遍,同时最为现实的心理写照。

所谓行侠仗义,那些游侠义士离了家门,行走在外最看重的是什么?

钱财?名望?对,就是名望。

一个人能否被称为侠客,义士,关键不在于他自我感知如何,也不在于他做的究竟好不好,够不够侠义。

而在于外人看来,外人眼里的他算不算侠义,有多侠义。

唯有世间千千万黎民百姓说了才算。

试问他们这群自诩“侠义”之人,若是敢光明正大与官府朝廷作对,敢堂而皇之包庇罪大恶极之徒。

都造反了,还谈个屁的义字!

华夏几千年文明,历史长河中,有关“义”字的那一块。

无论讲什么道理,道德大义,还是讲什么人与人之间情感小义,始终绕不开两个字,准确来说是两个词。

民族!国家!它们才是真正意义上,人们心底最大的“义”之体现。

所谓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便是如此。

除非人们身处的这个民族和国家彻底腐朽,行将就木,已经烂透了,烂进骨子里去了,烂到无可救药地步。

唯有通过革命新生,方能实现脱胎换骨,再度与百姓之心紧密相连。

否则又有哪个堂堂正正的华夏子孙,敢言自己可以不爱自己的民族,可以不爱自己的国家?谁敢?

恐怕此话尚未出口,千千万黎民百姓一人一口唾沫,都能把那畜生给活生生淹死。

如今的大宋朝廷,虽说多有腐败,软弱之兆,但也远远够不上激起无边民愤,引发天下大乱的严重程度。

绝大多数平民百姓还是愿意去相信,爱戴自己国家,君王的。

所以不管怎么说,此时此刻的大宋朝廷,官府衙门依旧有资格定义何为“侠义之士”,何为“乱臣贼子”。

有了官府介入,周子隐那些朋友再怎么同情他,也只敢暗中帮忙,接济。

绝不敢再像先前那般光明坦荡,冒天下之大不韪,连基本的蒙面措施都懒得做就直接站出来。

替他阻拦那伙来自临安府,身手,口气俱是不凡之追兵,完全不怕得罪人。

到而今有着潼川府衙,潼川府路提点刑狱司这两尊庞然大物在,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道理,显然也已不适用。

原来他们心中引以为傲的本地人底气,同样荡然无存。

该轮到那伙人威胁他们,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”,再敢继续嚣张下去,小心陪他们朋友一起蹲大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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